一、合租房电费如何均摊?
1、按人头平均分摊,这适用于都常住的情况;每月约定一人承担电量绝对值,另外一人承担剩余电量,这适用于一人常住一人常出差的情况。
2、如果合租的都比较认真,就用复杂一点的分摊,算算个人私有的用电电器和公用的用电电器功率比例,私人的电器用电个人承担,公用的平均分摊。例如张三的私有电器功率为500W,李四的私有电器功率为600W,公用电器功率为1000W,那么张三每月承担电费比例=(500+1000/2)/(500+600+1000)*100%;
3、再复杂一点的,就是算算各电器的用电时间后来分摊。
一、房屋租赁登记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三条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于都实验二中的老师有编制吗?
有的老师是没有合同的,有的是有的,假如有编制的考过去编制继续保留,假如你是他们学校直接招聘过去,但是没有经过教育局的招聘考试,那么就是没有编制,还要每年参加全县的教师招聘,才能获得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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