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公证要提供什么材料?
当事人申办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 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 出租共有的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
4. 草拟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 单位租赁私房的,承租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6. 外地的个体工商户租赁经营用房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进城经营的证明。
请注意,以上列举的材料为常见材料,根据地方规定和房屋租赁合同的不同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材料。您可以咨询当地公证机关或律师进行具体了解和指导。
二、公租房担保人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需要担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薄,担保人月收入证明,流水账单。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三、租房公证书是啥?
租房公证书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公证,以保障双方权益的一种证明文件。
经过公证的租赁合同可以对租金的给付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如果承租方不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租金,出租方可凭经公证的租赁合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必经过诉讼。此外,公证租房合同还可以保证出租方顺利收回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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