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培训学校可以转让吗?
教育部门发的允许开办培训机构的合同只针对批准的特定法定代表人,不能转让,转让无效。需从新向教育部门申请。机构是否有办学资格和人是两码事,只要转让后和以前一样具有办学资格条件,转让合同有效的,但新的受让人需要重新申请办学相关资质。
二、什么是不动产转让?
主要是由《民法通则》、《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以及《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等调整。 但是,对于不动产转让效力的问题,主要依靠的是民法不动产转让理论,动产以交付、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只是未在法条里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同时,对于合同转让,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还不是一回事。根据《合同法》,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就是说合同本身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成立时即生效,但是,对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情形,即便是转让合同生效,不办理权属登记,并不意味着物权所有权发生转让的效力。比如,一房两卖的情形,一房两卖,两个合同均有效,但一方已办理过户手续,则房屋所有权转移,则另一方可主张卖方违约,即是基于合同本身合法有效。 合同的效力与所有权转移并非一个概念,在动产转让的情形,已经转让所有权即发生转移,不动产却并非如此。申明这一点是非常必要的。 以上分析,供参考。 附参考: 《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 第七十二条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三、菜鸟驿站转让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答题公式1:是的,菜鸟驿站转让合同受法律保护。首先,菜鸟驿站转让合同是一种合法有效的协议,具备合同必备的四个要素;其次,依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同享有法律保护,转让合同也不例外;再次,菜鸟驿站转让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具备其它合同的一切合法权利和义务,包括法律保护。需要注意的是,菜鸟驿站转让合同的法律保护前提是其合法有效,即合同的签订过程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此外,受合法保护的转让合同一旦出现违约行为或纠纷,也需要依据法律程式和程序进行处理。
四、转让和出租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房屋出租又称为房屋租赁,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而房屋转让是指房屋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其他方式包括互易、继承、遗赠等。
2、处分权利不同:房屋出租不转移房屋的权,房屋转让必须要转移房屋的权。这也是两者的根本区别。
五、门面到期,房东不续租,也不让转让,要我搬东西走人,怎么办?
合同没有其它约定,只能搬东西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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