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租房转让要怎么办理?
你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领取《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亲属关系证明表》,带着表到原承租人档案所在部门开具,切记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印章,不可以是单位公章,之后在回到公证处向公证员提交包括《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亲属关系证明表》在内的一下证明材料:
1、原承租人的死亡证明;
2、所有健在并且具有天津市户口的有权承租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有承租权人包括:原承租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若上述人等有死亡的,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3、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在上述条件齐备的情况下,所有健在的有权承租人必须一起去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达成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协议书,只能由一个人承租,其他人必须放弃。
二、公租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公租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如果你是一位住在公租房的租户,那么合同对你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文件。合同明确了你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关系,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然而,有时候不可避免地,合同可能会丢失或遗失。在这种情况下,你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呢?本文将为你解答公租房合同丢了怎么办的问题。
第一步:冷静下来并尽快采取行动
当你发现公租房合同丢失时,第一件要做的事情是保持冷静并尽快采取行动。不要惊慌失措,而是要切实地处理这个问题。一个丢失的合同可能会带来一些麻烦,但只要你能够按照正确的步骤进行,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第二步:检查备份和副本
在你开始为公租房合同的丢失而担心之前,确保仔细检查你的备份文件和副本。有时候,我们可能会保存合同的副本或者将其扫描成电子文档。如果你有这样的备份,那么问题不大。只要你能够找到备份或副本,你就可以证明你的租赁关系和合同条款。
第三步:与房东联系
如果你找不到公租房合同的备份或副本,那么下一步就是与房东联系。向房东说明情况,告诉他们合同的丢失,并询问下一步该怎么办。房东可能会要求你提供额外的文件或材料,以便重新签订合同或者证明你们之间的租赁关系。
在与房东交流时,要保持礼貌和合作的态度。合理解释合同丢失的原因,并尽量提供其他的证据或文件,以证明你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关系。与房东的合作和沟通非常重要,有时他们可能需要时间来处理这个问题。
第四步:申请补发合同
如果你和房东商量后,发现需要重新签订合同或者需要一份补发的合同,那么应该如何办理呢?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向相关的部门或机构申请补发合同。
首先,你可以联系公租房管理办公室或者社会保障部门,咨询他们的意见和指导。他们可能会要求你填写申请表格,提供身份证明和其他相关文件。根据当地的规定,他们可能会收取一定的行政费用或处理费用。
一旦你提出了补发合同的申请,相关部门将会对你的申请进行审核和处理。他们可能会与房东联系,核实你们的租赁关系。一旦申请获得批准,你就可以获得一份新的合同或者补发的合同。
第五步:保留好备份和副本
无论你是重新签订合同还是获得补发的合同,一定要确保保留好备份和副本。复制合同并保存在安全的地方,以备将来参考。此外,你还可以考虑将合同的扫描件保存在电子设备或云存储上,以备不时之需。
保留好备份和副本对于日后的事务非常重要。如果再次发生合同丢失的情况,你将能够更轻松地处理问题,并证明你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关系。
总结
当你发现公租房合同丢失时,不要慌张,而是要保持冷静并尽快采取行动。首先仔细检查备份和副本,如果有的话。如果找不到备份或副本,与房东联系并说明情况。根据房东和相关部门的建议,申请重新签订合同或补发合同。最后,记得保留好备份和副本,以备将来参考。
丢失合同是一件令人困扰的事情,但只要按照正确的步骤处理,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希望本文对于遇到公租房合同丢失的读者能够提供一些帮助和指导。
三、公租房转让合法吗?
公租房是共有使用权房也就是其所有权属于国家,所以是不能买卖的,但是承租人有居住权且承租人的租赁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既然可以转让协议,那么公租房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要件和合同的生效要件基本一致。
1、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公有住房的承租权在没经产权所有人允许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转让。如果征得产权所有人或单位的许可,并且授权承租方负责任转租,承租方可以按公租房转让,但是得办理相关的手续。
2、一般情况下,私人对公租房没有产权,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无继承问题,只有承租人变更问题。承租人不能自动变更,需要申请变更,且变更承租人需要得到户口在该公租房内的所有使用权人的同意。
3、公租房是国家为居住困难的群众提供的一种保障性住房,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能够申请成功。公租房的产权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归国家事业单位所有,个人在居住公租房的时候是无权卖的,承租人只有居住权,只可以转让租赁使用权。
四、公租房可以转让吗?
1、可以买卖,满5年才能买,买后5年才能卖。
2、公租房出售的原因是,目前租金太低,连续出租15年才能收回成本, 为杜绝有人倒卖房源,管理办法将规定租满5年才能买,买后5年才能卖。
3、具体来说,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且已纳入公租房实物保障范围的城镇中偏下收入家庭,可自主选择承租或申请购买,目前公租房可买全部产权,也可买部分产权,如果购买部分产权,保障对象出资所占份额一般不低于总房价的50%。
4、如果购买的是部分产权,那么,首次购买部分产权后的5年内,可按原价继续购买剩余的产权份额;超过5年,房价要重新核定。
5、价格方面,公租房出售价格参照周边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确定,并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优惠后均价不得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80%。政府部门还可以根据楼层、朝向等因素适当设置楼层差价。
五、上海公租房转让规定?
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可以进行承租权(即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换。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主要是独用成套公房,不可以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但可同步进行政策购房和上市交易。
公房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应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由受让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公房的转让和交换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另外,下列公有居住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
一、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
二、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的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
三、产权不明晰的;
四、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结清的;
五、依法代管或需要落实政策的;
六、已列入户籍冻结范围的;
七、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八、列入本市危棚简屋改造或者住房成套改造计划的;
九、其他依法应当由出租人收回的。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出租人应当同意承租人进行房屋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
承租人欲将不可售公有住房(即现未纳入本市可出售范围的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须符合本市关于公有住房差价交换的有关政策规定,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使用权房转让”(但独用成套的使用权房禁止转让)。承租权转让一般应有如下几个步骤:
一、签订合同。承租人转让前应征得同住成年人书面同意,在与受让人洽谈有关转让事宜后,签订《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
二、办理征询。承租人应持《租用公房凭证》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征询表》,向公有住房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进行征询,出租人或物业公司应自收到征询表的七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三、办理审核。双方当事人订立上述转让合同后十日内,应持转让合同、租用公房凭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承租权转让审核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在取得出租人或物业公司的征询意见之日起十三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四、办理存款。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的受让方应持双方当事人已签署并由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盖章的《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及当事人身份证证明,以转让方的史义到指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存款手续,银行收款后,开具《个人住房特种存单》。承租人凭此向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准予公用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
五、办理变更租赁关系。双方当事人应自取得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持通知书、原租用公房凭证和当事人户籍证明等材料,向出租人办理公有住房租赁关系变更手续,换领《租用公房凭证》。
六、无效转让合同怎么认定
无效转让合同怎么认定是一个涉及法律和合同解释的重要问题。在商业交易中,转让合同是常见的合同类型之一。然而,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转让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会导致转让合同无效呢?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的是,在法律上,无效转让合同是指合同在订立时就不存在真实意愿,或合同订立后某些法律要件不满足,或合同的内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等情况。这就意味着无效转让合同在法律上是没有效力的,双方当事人不能以合同作为依据来主张权利或要求履行义务。
那么,无效转让合同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无效转让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 一、自始无效的合同。
- 二、法律禁止订立的合同。
- 三、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 四、依法应当无效的合同。
首先,自始无效的合同指的是合同在订立时就存在严重的瑕疵,合同双方根本没有真实的意愿达成合同。这种情况下,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比如,合同双方存在重大的欺诈行为,一方强迫另一方签署合同等。
其次,法律禁止订立的合同是指合同的订立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或违反了强制性的法律条款。比如,合同的内容涉及赌博、贩卖毒品等违法活动。
再次,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是指合同的内容、形式或目的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冲突,违背了一定的社会道德准则。比如,合同中包含违反社会伦理的内容,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
最后,依法应当无效的合同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某些合同具备一定条件时,应当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比如,未经特许的经营活动合同,未经批准的房地产销售合同等。
如何认定转让合同的有效性?
认定转让合同的有效性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通常情况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 一、合同订立的真实意愿。
- 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 三、合同的违约情况。
- 四、合同履行中的交易习惯。
首先,合同订立的真实意愿是判断合同有效性的基本条件。如果合同是在一方欺诈、胁迫、误导等情况下签署的,或者存在明显的瑕疵,那么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是判断合同有效性的重要因素。如果合同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违背了公序良俗,那么合同的效力可能会受到质疑。
再次,合同的违约情况也会对合同的有效性产生影响。如果合同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另一方无法履行合同,那么合同的效力可能会遭到质疑。
最后,合同履行中的交易习惯也是判断合同有效性的参考依据。根据商业交易的习惯和合同约定的交易方式,可以推断出合同的有效性。
如何防止转让合同无效?
为了避免转让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 一、合同订立前充分了解对方。
-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 三、合同内容明确、详细。
- 四、履行合同义务。
首先,在签署转让合同之前,应当充分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确保合同订立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其次,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
再次,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详细,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方式、交付时间等重要条款,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最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取消合同内容,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认定无效转让合同的标准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的。在商业交易中,双方应当注重合同的订立过程,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合同的具体内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以降低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
七、公租房合同到期怎么办
公租房合同到期怎么办
对于很多租住在公租房的人来说,合同到期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尤其是在大城市,公租房的数量有限,续租可能会面临很多困难。那么,当公租房合同到期时,我们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就为大家解答一下。
续租公租房
如果你的公租房合同即将到期,但你愿意继续租住该房屋,续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续租公租房有一些规定和程序需要遵守。
- 提前咨询房管部门:在合同到期前,你可以提前咨询相关的房屋管理部门,了解续租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 提交申请:按照房管部门的要求,准备好续租所需的表格和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
- 审核续租申请:房屋管理部门将对续租申请进行审核,包括核实你的身份信息、收入情况等。
- 签订新合同:如果审核通过,你将需要与房屋管理部门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并按照要求缴纳相应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续租公租房并不是百分之百成功的,这还要取决于当地的政策和公租房资源供应情况。如果公租房资源紧张,你可能需要与其他申请人竞争续租的权利。
搬离公租房
如果你决定在合同到期后搬离公租房,也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
- 提前通知房管部门:在搬离前,你需要提前通知房屋管理部门,并办理搬离手续。通常会有规定的时间范围,例如提前一个月通知。
- 清理房屋:在搬离前,你需要将房屋清理干净,并保证没有损坏或丢失公共设施。
- 退还房屋:在搬离后,你需要将公租房交还给房屋管理部门。他们会进行验收,确认房屋的状态,并办理相关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在合同到期后没有按时搬离并退还房屋,可能会面临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罚款。
调整公租房
除了续租和搬离,还有一种选择是调整公租房。这通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比如家庭成员变动、工作地点变动等。
- 咨询房管部门:在决定调整公租房之前,你可以先咨询房屋管理部门,了解调整的要求和程序。
- 提交申请:按照房管部门的要求,准备好调整所需的表格和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
- 审核调整申请:房屋管理部门将对调整申请进行审核,包括核实你的变动情况。
- 调整房屋:如果审核通过,你将需要与房屋管理部门协商调整公租房的具体房源。
需要注意的是,调整公租房也需要取决于公租房资源的供应情况和当地的政策规定。如果调整申请不被批准,你可能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其他的住房解决方案。
总的来说,公租房合同到期时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三种:续租、搬离和调整。具体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同时也需要遵守当地的政策和要求。如果你有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以获得准确的指导。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祝你顺利处理公租房合同到期的问题!
八、租房转让合同怎样写?
房屋租赁合同示例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个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方承担( );
所有权属___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1.……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九、公租房没有租赁合同怎么办?
1、虽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但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租客不租房子,正常情况下,要提前一个月告知,让房东有时间寻找下一个租客。租客应与房东协商,寻求退回一部分钱,如果房东不退,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既无法提供租赁合同,也无法提供租赁费用给付凭证,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驳回异议。
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租房押金应全额退还租客。但是,给付押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
2、口头协议与书面协议一样具同等法律效力,同样受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其合法性没有问题。但是从证据的角度,口头协议比较难以证明,其真实性难以确定,对于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纠纷的,往往会由于无法举证而无效。
3、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即使被执行人和所谓租房人存在真实的租赁关系,他们之间也只能形成不定期租赁关系,不能以租赁事实来对抗法院的执行,更不会影响法院对租赁房屋的处理,包括查封、拍卖。
十、公租房的租赁合同怎么办?
办理公租房的租赁合同通常需要以下步骤:
1. 申请公租房:首先,您需要向相关的公租房管理部门或机构提交申请,并提供所需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家庭情况等相关资料。
2. 审核和筛选:公租房管理部门将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和筛选,通常会考虑您的经济状况、家庭人口等因素,以确定您是否符合租赁公租房的条件。
3. 签订合同:如果您的申请被批准,并且有符合条件的公租房可供分配,您将被通知前往签订租赁合同。前往指定的公租房管理办公室,签署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4. 缴纳押金和租金:根据合同的要求,您需要缴纳相应的押金和租金。押金通常用于保障房屋的正常使用,租金则是您每月或每季度需支付的使用费用。
5. 房屋验收:在签署合同后,您可能需要和公租房管理部门或业主方一同进行房屋验收。核实房屋设施和装修的状况,并记录下来。如有问题,可及时与管理部门沟通。
6. 居住登记和缴费:您需要根据当地管理要求,办理相关的居住登记手续,并按时、按期缴纳所需的租金和公共费用。
请注意,办理公租房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联系当地的公租房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您能够顺利获得公租房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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