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年检时必须全部恢复原样吗?

189 2024-10-18 20:25

一、车子年检时必须全部恢复原样吗?

必须

汽车年检要求车辆与上牌时保持一致,这期间如果爱车经过了任何改装,年检时都要恢复原样。如果车是在条例许可之下进行了外观颜色的修改,则年检时最好备好当初提出改色时的相关批准文件。

此外,车管所对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志和载客汽车玻璃窗膜等安全设施不达标的车辆将一律不予办理相关业务,车辆轮胎不符合出厂标准,窄了宽了都不能通过年检。

二、白色的衣物洗涤时被染红了,怎样恢复原样?

如果是小面积被染的话,先用清水将浮色洗掉,然后用小杯子将漂白液与水按照1:5或1:3的比例混合,然后用旧牙刷沾着漂白水混合液轻轻刷被染色的地方,一定要轻轻的多刷几分钟,因为是混合液,所以化学作用会稍慢一点,但是效果绝对会令你惊喜;如果衣服整件都被都被染色了,也要先用冷水洗净,然后用用水将漂白水稀释,比例大概1:10左右,或者视情况而定,用洗衣机漂洗大约30分钟,这样漂回来的颜色比较均匀,而对衣服的损伤相对也小很多,还要跟大家说明的是漂白水本身是化学制剂,为了不造成对人体的不利,所以最后还要用清水洗净后再浸泡20分钟,就可以晾干啦。

三、斯诺克-- 因救球打散很多球时,如何恢复原样?

首先,这种情况出现的很少,比赛也不允许故意把球打散为难裁判,这样裁判可以直接判负。

第二,裁判都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在做到斯诺克的情况下,裁判会留心记忆球的位置,以备重摆。第三,如果实在超出裁判的记忆范围,还有录像呢,不用担心。

四、租门面房装修,退租时不退押金,让我恢复原样,我该怎么办?

要看你们当初的合同怎么约定的?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

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房子合同没到期.我不想租了!交接房东不验收让我恢复房子原样!还不退押金怎么办?

房东有权让房客恢复房屋原样,合同期内提前退房是违约行为,需要双方协商,协商未果,违约方要支付违约金。

或者你可以看看是否可以转租。

六、我租了毛坯房子,自己彻底装修了一番,花了好多钱,租房合同到期退房时,房东说让我恢复原样,该怎么办?

你从房主角度思考一下,你的装修他不认可的话,他是不是也得花钱请人把你的装修拆了?这个钱算谁的合适?所以不能说房主是故意刁难你,只能说你装修的人家看不上眼。

七、怀孕期间孕妇的胃口突然发生变化,生产后又恢复原样,但孩子会很喜欢吃母亲怀孕时喜欢的食物,有科学根据吗?

据我有限的观察,孩子最终都会变成爱吃肯德基、麦当劳的,这跟产前产后没啥太大关系。

八、小乌龟总是把头慢慢伸在水里,然后忽然张大嘴吧嘴里冒泡,就一秒时间,就又恢复原样?

我今年十四岁,养了十年乌龟了,这是正常的,因为乌龟视力差靠嗅觉,所以才有吐泡泡,我家乌龟也这样,正常

九、我想出租房子,正写租房合同,想照几张家具家电照片打印出来,作为合同附件,为未来收房时检查凭证吗?

您好!您想出租房屋,又担心租赁人损坏您家里的家具,可以把每一个房间的家居摆设拍摄成照片,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

最好在附件里写明每一个房间里陈设的家具和家用电器的详细清单,并且在《房屋租赁合同》里写明:如果在租赁期内,甲方的家具和家用电器被损坏的,其更新或者修复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属于家具和家用电器随时间的流逝自然老化变旧的情况除外。

另外,还得加上一条: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内从事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的任何活动,如果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谢谢阅读!

十、我准备出租房子,可以要求承租方在合同期满不在续租时不能拆除墙体门窗天花板的装修吗?

可以 只要承租人愿意,双方明确在合同里约定: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承租人不拆除装饰装修,归出租人所有。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