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得看你的合同内容有没有明确房东(也就是你)可以涨房租的权利,具体是怎么约定的。
如果有明确,那涨租金有理由,《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同时,《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该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因此协商不成,直接起诉他,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合同里没约定涨租金或者明确说明合同期内不得涨租金,那就没有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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