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区别?

285 2024-03-03 10:12

一、融资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区别?

借款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

1、合同主体之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是彼此相关的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分别签订购货、租赁两个合同,出租人一方面与供货人签订供货合同,一方面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但是两个合同的标的物又是同一的,两个合同是各自独立的,签订的目的不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也不同,但“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租赁和贸易不可分”这是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特征。而借款合同只涉及出借人与借款人,不涉及第三方。

2、法律关系客体之区别

从标的物来看,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资金,是借钱还钱的合同;而融资租赁合同标的则是租赁物,是以融物代替融资并把借钱借物两者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中必须出现“物”即设备、交通工具等,而不仅仅是“资”,没有“物”,则不是融资租赁合同。

3、租金与利息计算不同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依合同除向出借人归还借款本金外,还需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除合同约定外,还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利率范围,否则超出部分无效,而且本金也是在合同期满时一次性还清。而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是租金,租金的安排远比单纯的还本付息复杂。租金一般是租期内分几次支付,均等付租或不均等付租,而且租金一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本息。

4、起算期限不同

借款合同中借款期限一般是从借款到位时开始计算;而融资租赁中,签约时由租赁双方商定订明以开证日、提单日、最后一宗货款支付日、抵达承租人工厂日或验收日为起租日。

二、融资租赁合同与贷款合同区别?

融资用的是单位或个人的钱,贷款贷的是银行的钱

三、融资租赁与借款合同管辖

融资租赁与借款合同管辖

融资租赁和借款合同在商业交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需要资金来满足各种需求和发展计划。然而,在签订合同时,一项经常引起争议的问题是管辖权。也就是说,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法院应该以哪个地方的法律来裁决。

融资租赁和借款合同的管辖权问题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因为涉及到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国家之间的互相承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许多国家和地区在立法上做出了一些规定。这些规定可以帮助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

法律管辖权规定

在中国,融资租赁和借款合同的管辖权问题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管辖法院或者根据特定情况适用相关的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权。一般来说,管辖法院可以是合同签订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

此外,合同法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管辖规则。例如,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解决争议。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办公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法律。

国际合同的管辖权

在跨国融资租赁和借款合同中,管辖权问题更为复杂。由于涉及到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国家之间的互相承认,当事人需要特别注意合同中的管辖规定。

一种常见的做法是选择国际商事调解或者国际商事仲裁来解决合同纠纷。国际商事调解和仲裁可以提供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机构,根据国际惯例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处理纠纷。

在签订合同之前,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方式。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到特定的国际商事调解或者仲裁机构,或者选择特定的国家法院来解决纠纷。这种管辖权的约定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并且受到各方的认可。

管辖权的影响

管辖权的选择对于合同的履行和纠纷的解决都具有重要影响。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国家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包括法律程序、案件审理时间以及判决结果等方面。

选择合适的管辖权可以帮助当事人提高自己的利益,并且便于争议的解决。如果合同纠纷受到了不熟悉的法律体系的管辖,当事人可能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资源来处理纠纷。

因此,当事人在签订融资租赁和借款合同时应当特别关注管辖权的选择。合同中的管辖规定应当明确,并且需要受到各方的共同认可。

总结

融资租赁和借款合同的管辖权问题在商业交易中具有重要意义。当事人应当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合理选择合同纠纷的管辖机构。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管辖法院或者根据特定情况适用相关的管辖法院。

在国际合同中,当事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管辖方式,例如国际商事调解或者仲裁。

正确选择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可以帮助当事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并且便于争议的解决。因此,在签订融资租赁和借款合同时,务必要关注管辖权的选择。

四、租赁融资与融资租赁的区别?

租赁融资是通过租赁给自己融资,融资租赁则是融资租赁公司与承租方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将购入的设备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按协约定分期支付融资租赁费,当约定租赁费支付完毕设备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的租赁方式。

五、长期借款筹资与融资租赁筹资的特点?

长期借款筹资是负债,融资租赁筹资只是使用权

六、融资租赁合同样本?

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___电话:___传真:___银行帐户号:__

承租方(乙方):

地址:___电话:___传真:___银行帐户号: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

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

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

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

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

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

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

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

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

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

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

拨的方式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的租

金的当月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

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

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

帐户。

美元帐号:____;日元帐号:_____;欧元帐号:____。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

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

换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

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

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

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

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

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

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

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

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

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

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

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

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

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

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

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

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

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

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

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

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

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

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FOB或C&B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

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

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

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或其它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融资租赁合同通俗意思?

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简单叠加。

八、融资租赁合同通俗讲解?

甲方想购买某大件设备,无资金购买,经协商,乙方出资购买设备,租赁给甲方使用,甲方在商定的期限内分等期若干次归还设备购置费和设备租赁费用,最后一期还款还必须加上设备残值费,所有费用还清后,设备所有权归甲方,以上述内容为主要条款的合同即融资租赁合同。

九、商业租赁合同怎么融资?

一般的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依赖银行贷款。

具体来讲,包括信托计划、保理融资、租赁合同转让(应收账款转让)和租赁资产私募证券化等几大 模式,已经成为融资租赁业内更为常用的资产融资途径。这些途径程序更为简便、收益率浮动空间大且能灵活实现资产“出表”。

十、融资租赁合同举例子?

:1. ABC公司(出租人)与XX有限公司(承租人)之间就下列租赁服务物业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2. 承租人承诺按期支付租金,担保付款期限不超过每月10日。3. 出租人甲方保证贷款的支付状态届时保持正常,不存在违约金的情况,以确保承租人收到及时足额的租赁款项。4. 其他事项,如同日租赁品的比较安全、维护和管理等,依照合同另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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