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和出租方是什么意思?

250 2024-03-08 21:25

一、承租方和出租方是什么意思?

承租方:享有按租赁合同所列的房产范围和租赁有效期内的合法使用权。

出租方:享有按期收取租金、对承租方有监督检查的权利;承租人有违约行为有按照规定接触合同终止租赁关系,收回房产并依据法规进行处理的权利;阻止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和规定的行为。

二、承租是什么意思?

1、“承租”就是租用的意思。

2、承租人可直称为“租赁人”,比如有一物业主对其所有的某一些特定范围,如摊位、店面、商业场所或居住所进行对外出租,那和该物业所有者进行协议签约,租赁该场所或居所的另一方就是“承租人”。

3、关于承租人变更问题,目前的直接相关的法律及政策依据主要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第42号令)、《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及《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租赁期限内,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4、相关规定:《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第七条:租赁期限内,乙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通过以上规定,承租人的条件大致为:原承租人外迁或死亡、与原承租人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无其他住房等。而且还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才能办理变更登记。而实践中各个房管部门具体的实施细则也不一致,有的要求只要户籍在内就必须经过其同意,有的认为跟户籍没关系,必须实际在承租房内居住。因此,现在关于承租房的管理相当混乱,很多问题无法通过行政程序解决,只能诉诸法院,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政策的不统一,也给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带来难题。

三、车辆租赁是什么意思?

  车辆租赁也称汽车租赁,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包括载货汽车和载客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汽车租赁的实质是在将汽车的产权与使用权分开的基础上,通过出租汽车的使用权而获取收益的一种经营行为,其出租标的除了实物汽车以外,还包含保证该车辆正常、合法上路行驶的所有手续与相关价值。不同于一般汽车出租业务的是,在租赁期间,承租人自行承担驾驶职责。汽车租赁业的核心思想是资源共享,服务社会。  汽车租赁业被称为交通运输服务行,它因为无须办理保险、无须年检维修、车型可随意更换等优点,以租车代替买车来控制企业成本,这种在外企中十分流行的管理方式,正慢慢受到国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用户的青睐。  汽车租赁是指将汽车的资产使用权从拥有权中分开,出租人具有资产所有权,承租人拥有资产使用权,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以交换使用权利的一种交易形式。  租赁方式  企业租车: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信息卡、企业法人身份证、公章、委托书  2.承租方经办人本市户口本、身份证、驾驶证。  个人租车:  一. 承租方应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与业务部门签订租车合同。  二. 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本公司规定的合同条款。  三. 承租方应预付全部租金,抵押金不能视为租金。  四. 承租方提供转帐支票,必须款进帐后方可办理租车手续。如出现空头支票,将上报公安机关,一切责任自负。  五. 承租方每天按24小时为一个租车日,每天限180—260公里这个具体根据各地租赁公司不同而定,超一公里收取相应的租金,剩余公里数累计租车时可以于租赁公司具体谈。  六. 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若违反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有权在任何时候收回车辆,并终止合同。

四、厂房出租属于什么经营范围?

厂房租赁属于“房地产行业”,

房地产行业涉及的范围较广,其中包括地产投资、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综合性产业。

 

首先,厂房租赁是指厂房的拥有者或者说所有者将其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承租人使用,而承租人需要定期的给场地的拥有者缴纳相对应的租金,从而取得厂房使用权利的一种行为。承租人或者场地所有者如果有一方违约的话都需要按照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内违约条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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