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出租期间房主能卖房子给别人吗?

102 2024-04-01 16:56

一、在房屋出租期间房主能卖房子给别人吗?

租房期间,房主将房子卖了,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19.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九十条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参考资料来源:

二、出租了房子给别人,电费怎么算?

租房子出租料的房子给别人电费怎么算?

出租料的房子给了别人电费,按你走的时候你点了多少电费?

比方说,这样让别人你走的那天,你把电费算清,这样你给了别人,那一天你算算起,比方说一个月30块钱电费,你住了半个月后,半个月电话费你出25块钱,他说15块钱,这样就行了

三、租赁方和承租方区别?

租赁方:比如有一物业主对其所有的某一些特定范围,如摊位、店面、商业场所或居住所进行对外出租,那和该物业所有者进行协议签约,租赁该场所或居所的另一方就是“承租人”。

承租方:是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

承租方一般可以直接称为租赁方,也就是说租房子的人,所以说承租方和租赁方一般是一样的,这个主要是针对于一些摊位商铺或者是私人房屋进行称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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