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连续签订多久成永久合同?

104 2024-09-01 21:50

一、合同连续签订多久成永久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连续签订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累计期限达到10年的,视为与该职工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有在连续签订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基础上,累计期限达到10年,才能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在累计期限达到10年前就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无需再累计期限达到10年才能成为永久合同。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前没有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但职工仍然继续履行工作职责,也可以视为默认双方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上海租赁合同备案到期后多久续签?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一个月续签。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

即使仍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书面协议,也应该简单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附在原协议后面。

三、个人与个人可以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吗?或者是签订租赁合同?

《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

是出租人

根据承租人

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

使用,承租人

支付租金的合同。在融资租赁合同

中,只存在一个买卖合同

,即出租人

与出卖人签订的租赁物的买卖合同

1、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出租人只能是专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而不能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目前在我国可以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机构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内资的耐融资租赁公司,由银监会批准并颁发许可证,其性质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第二种是由商务部批准设立的非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它们不属于金融机构,只要经过商务部审批即具有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主体资格。

2、承租人:承租人是租赁物的选择人和实际使用人。我国法律、法规对承租人主体资格没有强制性规定,然而就实际情况看,融资租赁合同的承人只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不能是自然人。

四、深圳租赁合同怎么续签?

可以按照租赁合同上的要求,提前与房东协商续签事宜,让后再办理备案。合同范本:写明甲乙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续租时间,租金多少,缴租方式,双方的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最后甲乙双方签字,写明日期。

五、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可以续签吗?

租赁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续签。如果一方不同意的,则到期后,合同终止。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一、合同没到期能提前续租去出去吗?

没到期一般不能进行转让。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经出租人同意才可以续签。如果想要继续租下去,可以和房东协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时,不可以疏忽,也需要对合同涉及的具体事项进行确认协商。

六、劳动合同续签是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还是续签?

都可以的。  劳动合同快要到期了,办理续签劳动合同:   1.通常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是不续签劳动合同,企业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给劳动者补偿金(每服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劳动者不续签,合同期满即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无需支付补偿金。   2.续签劳动合同通常是需要重新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内容需要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若有人单位存在违规条款,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   3.符合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七、租赁合同多久可以办好?

你好,办理租赁合同的时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办理租赁合同需要以下步骤:

1. 协商租赁条件:双方确定租赁物品/房屋的具体细节,包括租期、租金、押金、维修责任等。

2. 准备合同材料:双方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房屋证件、租金支付凭证等。

3. 签订合同:双方约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合同签订。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签字,并且可能需要有第三方见证人。

4. 盖章注册:有些地区要求将租赁合同进行公证和注册。

整个办理租赁合同的过程可能需要数天至数周不等,具体时间取决于双方的协商速度、材料准备情况以及行政程序的办理速度。

八、如何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厂房租赁合同的内容如下:

第一、厂房租赁合同出租方即甲方和承租方乙方的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联系方式。

第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共同遵守。

第三、具体内容有,租赁物的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租赁期限;厂房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租赁费用的支付;租赁物的转让,场所的维修,建设。租赁物的转租,合同的终止,适用法律,其它条款,合同效力等等

九、连续签订几次合同视为无期限合同?

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在第三次签订合同时,除非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都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十、签订无偿租赁合同合法吗?

既然是无偿,那就不用开发票。

只要有合同就可以了。

如果说硬是要开票,那开多少呢,即使是1分钱,那么也不叫无偿,岂不说明个人与公司签订无偿租赁汽车合同那就成了假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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